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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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5:46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这就是说,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是继承得以开始的原因。死亡有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自然死亡即生理死亡。是指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如因病死亡、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而死亡,等等。
认定公民的死亡时间,以其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停止的时间为其自然死亡的时间。宣告死亡,是指人民*依照审判程序,推定公民死亡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它是为了结束由于失踪人生死不明造成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况,而在法律上设立的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制度。当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才能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遗产的范围,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便转化为可以继承的遗产,继承人才能行使继承权。
扩展资料:
中国首部民法典对现行继承法关于遗产继承人的规定进行了完善。其中,新增的一条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实就是说,在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时候,遗产由这些人继承,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能继承遗产;但是当配偶、子女、父母都没有的情况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遗产继承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