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处理是什么意思?使用于什么情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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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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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23:52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有工资待遇。不是下岗。
适用情况:
1、是劳动者违反相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为惩戒该劳动者,根据文件的规定或者约定,安排劳动者在一定限期内待岗,待岗期间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
2、是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下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待岗期间,职工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企业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是企业由于改制或者被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的情况下,需要对机构或者岗位进行调整,暂时无法安排劳动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又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确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不仅需要支付生活费,还应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扩展资料:
待岗的工资待遇方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方面: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息工待岗
百度百科-待岗
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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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23:54
待岗处理
第五条 不遵守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一个月累计超过3次的,待岗一个月,半年累计越过10次的,待岗三个月。
第六条 不请假外出,旷工一天的,待岗一个月,连续旷工2天或半年累计超过4天的,待岗三个月;连续无故旷工4天或半年累计超过8天的,待岗六个月。
第七条 工作时间玩牌,棋、打麻将(包括用电脑玩游戏等)和擅自离岗的,第一次待岗一个月;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累计超过3次的,待岗六个月。
第八条 违反“禁酒令”、“禁赌令”的,第一次待岗一个月;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待岗六个月。饮酒失态,影响工作的待岗六个月。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从事调整的,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条 工作中消极怠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分配和人事调整的,待岗三个月;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一条 因业务素质低、不胜任本职工作、工作力度不大,完不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待岗三个月;造成整体工作受损失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二条 在执行公务中或正常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的,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待岗一个月;第三次待岗三个月。
第十三条 在执行公务时,语言粗俗,不文明执法,以及有刁难、辱骂、殴打管理对象等行为的,待岗一个月;群众举报到相关部门并查实的,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四条 因工作时间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或对工作无故拖延,该作为而不作为造成后果的,待岗三个月;被群众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五条 接受管理对象或有碍公正执法的高消费娱乐宴请活动等,收受管理对象贿赂的,发现一次待岗六个月。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私自动用公车办私事或以领导名义私自外出造成不良后果的,待岗一个月;交通肇事给机关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外,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七条 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在本级未查清问题予以答复前,集体越级上访或个人多次越级上访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八条 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搞不团结,传播谣言,在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九条 在机关内和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待岗三个月;造成恶劣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条 在机关和单位,为发泄私愤,打击报复,串联他人结伙诬陷他人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刁难被管理对象的,待岗三个月;屡教不改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为涉案人员出谋划策、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开脱罪责、出具伪证,给正常执法制造障碍,情节轻微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三条 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和罚款、不开票或少开票、一票多用,以物顶费、以吃顶费的,发现一次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截留、挪用收费款项,变相收费,私设小金库,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费用等乱支乱花挥霍浪费国家财产,情节轻微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五条 利用职权,接受被管理对象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的,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家、集体、个人钱物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利用职务之便,白吃、白用、白拿被管理对象钱物或让管理对象提供各种无偿服务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八条 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证、照、案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刁难群众,未在规定时间办结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九条 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不正当手段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或不收费、少收费、影响公正执法和管理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三十条 因执法过错,发生行政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除追究个人经济责任外,待岗六个月。
第三十一条 被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其错误事实未构成定罪或党政纪处分的,待岗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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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0 23:55
待岗处理
第五条 不遵守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一个月累计超过3次的,待岗一个月,半年累计越过10次的,待岗三个月。
第六条 不请假外出,旷工一天的,待岗一个月,连续旷工2天或半年累计超过4天的,待岗三个月;连续无故旷工4天或半年累计超过8天的,待岗六个月。
第七条 工作时间玩牌,棋、打麻将(包括用电脑玩游戏等)和擅自离岗的,第一次待岗一个月;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累计超过3次的,待岗六个月。
第八条 违反“禁酒令”、“禁赌令”的,第一次待岗一个月;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待岗六个月。饮酒失态,影响工作的待岗六个月。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和从事调整的,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条 工作中消极怠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分配和人事调整的,待岗三个月;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一条 因业务素质低、不胜任本职工作、工作力度不大,完不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待岗三个月;造成整体工作受损失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二条 在执行公务中或正常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的,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待岗一个月;第三次待岗三个月。
第十三条 在执行公务时,语言粗俗,不文明执法,以及有刁难、辱骂、殴打管理对象等行为的,待岗一个月;群众举报到相关部门并查实的,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四条 因工作时间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或对工作无故拖延,该作为而不作为造成后果的,待岗三个月;被群众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五条 接受管理对象或有碍公正执法的高消费娱乐宴请活动等,收受管理对象贿赂的,发现一次待岗六个月。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私自动用公车办私事或以领导名义私自外出造成不良后果的,待岗一个月;交通肇事给机关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外,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七条 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在本级未查清问题予以答复前,集体越级上访或个人多次越级上访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八条 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搞不团结,传播谣言,在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十九条 在机关内和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待岗三个月;造成恶劣影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条 在机关和单位,为发泄私愤,打击报复,串联他人结伙诬陷他人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刁难被管理对象的,待岗三个月;屡教不改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为涉案人员出谋划策、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开脱罪责、出具伪证,给正常执法制造障碍,情节轻微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三条 利用非法票据收费和罚款、不开票或少开票、一票多用,以物顶费、以吃顶费的,发现一次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违反财经纪律和规定,截留、挪用收费款项,变相收费,私设小金库,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费用等乱支乱花挥霍浪费国家财产,情节轻微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五条 利用职权,接受被管理对象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的,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家、集体、个人钱物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利用职务之便,白吃、白用、白拿被管理对象钱物或让管理对象提供各种无偿服务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八条 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证、照、案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刁难群众,未在规定时间办结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二十九条 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不正当手段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或不收费、少收费、影响公正执法和管理的,待岗三个月;情节较重的,待岗六个月。
第三十条 因执法过错,发生行政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除追究个人经济责任外,待岗六个月。
第三十一条 被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其错误事实未构成定罪或党政纪处分的,待岗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