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7 12: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0 19:05
南京中考加分照顾*
烈士的子女可加30分;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
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加10分;
台籍青年,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受到市级以上*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可加5分;
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予以照顾。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本市赴湖北医务人员、市公共卫生中心隔离病区医务人员、省部属在宁赴湖北医务人员及纳入“十件实事”服务对象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按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
出具证明部门
1.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的子女,应出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
玄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珠江路683号304室 83693323
秦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明路282号秦淮区综治中心901室 84556582
建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雨润大街99号2号楼608 87782362
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0楼1011 84716737
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雨合路20号3号楼1楼 58556716
江北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办 高科一路2-2北园大厦819 58157127
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尧佳路20号6号楼3楼 86677272
雨花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竹影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883330
江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天元东路555号 52799969
六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2楼 57675559
溧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永阳街道小东门街3号 56200972
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固城湖北路51号 57338519
2.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子女,应出具市级以上*机关、*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和*等主管部门的证明(其中,边防检查*子女应出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证明)。
3.台籍青年,应出具*南京市*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市台办交流处电话:83635345,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3楼1309室。
4.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出具区*侨务办公室的证明(由考生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各区侨务部门办理)。
玄武区侨办珠江路455号 83677061
秦淮区侨办太平南路69号 84556480
建邺区侨办江东中路269号 87778557
鼓楼区侨办山西路124号 83230132
浦口区侨办文德路11号 58189716
江北新区宣传部浦口区药谷大道9号 88029353
栖霞区侨办尧佳路20号 85570104
雨花台区侨办雨花南路2号 52873627
江宁区侨办上元大街369号 52285213
六合区侨办雄州南路268号 57156558
溧水区侨办永阳镇大东门街68号 57203193
高淳区侨办淳溪镇镇兴路228号 57338181
5.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应出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证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电话:68788219,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新城大厦D座16楼90号。
6.少数民族考生,由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汇总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交至区民族事务部门确认。
7.受到市级以上*或者省级以上部门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子女,应由南京市*出具的盖有见义勇为基金会公章的证明。南京市*见义勇为办公室联系电话:84425643,地址:秦淮区洪公祠1号。
8.符合南京市军人教育优待相关规定的军人子女,由南京警备区*工作处统一出具证明。南京警备区*工作处电话:67933221,地址:玄武区中山东路311-1号。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执行,由南京警备区*工作处统一出具证明。
9.符合一线医务人员教育优待相关规定的子女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转市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