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7 06:1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3 06:27
在法律上是合理的。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这个母亲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因为她自己本身身体有问题,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更别说孩子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是基于相对支持。父母因经济能力限制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未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子女成年后不能要求免除赡养的义务。这是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官说的。
我们先不谈法律上的规定,如果说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故意抛遗弃不养育孩子,这种情况我觉得孩子是可以申请不赡养自己的父母。但是如果真的是因为,父母本身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没有全力照顾自己的孩子,到了年老的时候确实没有人照顾,孩子还是有义务要赡养自己的父母的地,毕竟是他们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
这个事件被起诉的孩子,是因为母亲身体不好,父亲才提出离婚,母亲也不是出自自己本愿不养育她,离婚之后这个孩子的母亲一直没有办法独立生活,一直靠领取低保来养活自己,现在因为国家的各种政策低保领不到了,她迫于无奈才起诉自己的孩子,这个母亲也要生存下去。好在这个孩子愿意赡养她的母亲。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想法去判断别人的家事,我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这个道理。女孩现在已经怀孕,马上要成为别人的妈妈了。我相信这个时候她更加体谅当时母亲的困难。
对于自己的家人真的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总算得这么清。没有一个母亲是不爱自己孩子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无可奈何。我觉得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量的去帮助自己的母亲,是这个女孩现在唯一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