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30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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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4:2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 )规定,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等,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4:26
不可以。本来单位单位给员工社保缴费属于单位负担部分允许列入生产成本,个人负担部分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