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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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07:42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电话: 021-1232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 4: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 4:30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很多公交都可以到,像171路,957路等都可以直达,地铁9号线从2号口出比较近,周围有:中山医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非常好找。
扩展资料: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管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07:44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肇嘉浜路608号底楼(近乌鲁木齐南路)。
电话:拨打统一热线12329,根据语音提示按键。拨打热线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7:00(除国定假日外)。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 4: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交通路线:乘坐927、49、218、205、171、43、50、42徐闵线等、地铁7号线、9号线肇嘉浜路站可达。
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范围: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2、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修改。
3、封存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委托转移。
5、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6、业务咨询,包括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离退休、死亡、出境定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前结清贷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范围: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范围是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
1、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上述单位可以为本市及外省市农业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4、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07:43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07:40
肇嘉浜路608号 54103192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07:40
周六上班 但有些业务不办理,比如租房公积金物业,所以去之前,先电话联系下,确定你要办理的业务是否在周末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