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19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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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18:23
船舶营业运输证是船舶合法经营资格的随船证明文书,,当船舶不能够从事运输营运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时,则需要将其注销,那么在佳木斯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流程怎么走呢?下面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佳木斯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佳木斯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
(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
(三)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佳木斯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以上就是小编对佳木斯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流程怎么走的回答,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是按照以上的程序办理,受理机构是佳木斯市行政服务中心海事局窗口,一般是在10日以内注销完成。大家要询问船舶营业运输证其他问题可以登录太平洋汽车网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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