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员未过半数能否是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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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4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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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00:34
业委会成员必须是5-11人的单数。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31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11人的单数组成。
第46条规定,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补足。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人数不足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取单数就是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单数在物业管理项目重大决策投票时,可能这个一票就是决定为多数票,如果是复数的可能产生了相同的支持和反对票,这轮的投票就无效,所以法规制定业委会成员为5-11人的单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00:36
基于业委会的特殊性,一般很多事务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否则就不需要参加进来了。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里有明确规定的: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