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2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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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07:32
很好理解啊,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原则上是既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是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复议不前置是原则。如果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就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复议前置是例外。很好理解啊,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原则上是既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是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复议不前置是原则。如果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就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复议前置是例外。
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情形?不复议可否直接到法院起诉呢?有没有法律规定呢...1、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具体法律依据包括《行政复议法》及其他...
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前置两个概念怎么理解?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
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法律主观:所谓的复议前置,是指行政争议发生以后,相关人必须先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允许在未经复议的情形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对此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行政复议程序中诉讼代理的规定是什么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时,当事人选择补救手段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同时,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而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1)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处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有哪些(1)一级复议前置。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级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对不服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先...
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是什么意思...行政复议必需前置,这就是例外,前置情形有:(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3)纳税争议案件;(4)工伤保险案件 (5) 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6)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
在行政诉讼中,哪些复议前置和复议选择都有哪些,如何区分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给你举个例子,涉及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就是复议前置,必须先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能够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进行选择。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
行政复议前置的有几种情形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公安部门对治安争议的调解等。综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但若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
超过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在行政复议前置情况下,逾期申请行政复议将会导致丧失行政诉讼的起诉权。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下,如果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当事人将面临既丧失行政复议申请权,又丧失行政诉讼起诉权的叠加风险。因为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下,当事人未经申请行政复议的环节,不能直接提起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