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解除么,有依据么,如果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1:4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35
1、需要与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则不得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此情况下,无需对方同意,也可通过诉讼来撤销合同。
3、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4、还是将合同交给律师看看,以便确定是否有单方解除的可能。我愿意为你提供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35
您好!合同通知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
裁判要旨: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符合双方合同关于解约条件的约定,亦不属于《合同法》第94条可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其通知解除的行为,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 民事判决书 (2013)民一终字第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