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停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办理停业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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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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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3 11:15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税收票据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税收票据领购簿、未使用完的税收票据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税收票据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税收票据。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办理停业手续之后,没有取得应税收入的,不再申报缴纳各税,直重新恢复生产经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