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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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9 03:10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判断你说的可能是你办了一个公司,然后建了房屋,办证时就把房屋办在了公司名下,这里我要先给你说一下公司与自然人的关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与自然人是分离的,就是说公司的资产归公司所有,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就是说公司虽然是你或者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但公司资产并不能说是你个人或者是你与其他股东个人的,你不能把公司资产等同于你个人资产,所以说公司房屋上写的是集体的,这是对的。当公司要进行解散时,首先要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只有在上述事项完结红藕这时才能处分公司的剩余资产,至于将原属于公司的房产过户到你个人的名下时,那还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有房屋的契税、两金及工本费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9 03:10
房屋所有人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法律上,只承认登记的所有人的权益,登记是谁的就是谁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9 03:08
房屋以登记名称为准,如果登记的是公司名字,那么产权就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