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6 08: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4:25
法律分析:不会有问题。只办了准迁证,但没有办理迁户籍的手续,对未来没有任何影响。不过,以后要迁户口,仍然要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准迁。因此,如果这次确实不想迁户口了,可以将准迁证一套资料带回开具准迁证的派出所,说明情况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