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7 23:1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7 20:10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7 20:10
你进入了可以追究单位未签订合同而支付2 倍工资的阶段,在1年内可以随时提出要求。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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