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不得安排公务接待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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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0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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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23:08
村级组织是基层自治组织,主要任务是协助乡镇、街道完成有关工作,并不是公务接待的安排者。因此,村级组织不得安排公务接待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级组织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并不是承担公务接待的安排者。
在实践中,村级组织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围绕社区治理、公共服务、文化体育等方面展开,如组织社区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等。如果有关单位或个人需要到村级组织或城市居民委员会进行公务活动,应当由相应的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安排,村级组织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
因此,村级组织不得安排公务接待是正确的,这有利于保障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23:11
村级组织不得安排公务接待正确。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乡政府,在本乡范围内,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组织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