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一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22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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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8 23:08
广西是中国壮族最集中的省份 全国95%以上壮族人都生活在那里
1949年12月10日,广西全省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设广西省,省会设在南宁。1952年12月10日,在壮族聚居的邕宁、宜山、百色3个专区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3月改为桂西壮族自治州;1956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倡议,1957年6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定,并在同年7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相应的决议。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此后,广西境内的行政区划虽时有变动,但自治区一级的建置未改变。1965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从自治区成立20周年的1978年起,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纪念日的3月5日改为12月11日,与右江苏维埃和红七军成立的日子相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8 23:09
地方的法律不能与国家的法律冲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8 23:08
有什么条款不一样?这简直在开玩笑
区域关于劳动的规定(通知)等,一定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之下,不可能大于法规。
这点请放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8 23:14
自治区的法规可以在基本法的基础上作出一些变通的规定,主要是结合当地的习俗和民族团结的考虑,所以会有一些条款有所不同,这也是自治的一个体现。但是主旨精神是与基本法一样的,否则就是违宪。
至于广西有没有相关规定,还需要你去相关网站查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8 23:13
是一样的!关键是有没有人站出来维护权益!向楼主这样光知道埋怨,不去付诸行动,再好的法律也帮助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