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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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4:32
只要你与商户签订的租房合同上面写明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引发的火灾由该商户负责、而不是其它原因引发的火灾、你不用承担责任追问其他连带受损的商户,并没有存放违禁物品,我需要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吗?一个大厂子,分好几个小仓库,出租给不同的人,一家受损连带好几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4:32
首先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个人觉得你没有责任,你有合同,明确标注了不能放易燃品。是那个商户违约了,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包括你,仓库烧的损失,你可以拿合同和消防局方面的书面材料告他,证明他违约了,赔偿你们的经济损失。追问但是其他商户能告我吗?我有没有连带管理责任?一个大厂分好几个小仓库追答怎么说那,具体要具体分析,仓库肯定要管理员,通常管理员是租户自己配的人员,如果紧紧是存放东西的大仓库,你有可能就要有管理责任。还有明确一点,即使你有管理责任,如果发现火灾,即使报警并且采取措施,这有可能和你就没有关系了。说句最悬的,你被告了,有责任,你和事主也是责任划分的,最多我觉得你们2'8开。你占少。但是这样的结果应该不可能,你有合同,明确不许放易燃品,着火偏偏是因为易燃品着的,这是你估计不到,也管理不了的,毕竟你租出去了,就是说仓库在合同期限内属于他人管理和使用,和你应该没有责任。你拿着合同和消防报告,可能还有当地派出所等的文件,做好准备。你应该也可以获得赔偿的。这完全是我个人观点,我不是律师也没有学法律。你如果不放心,可以再问问职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