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3:3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7:35
《担保法》第31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担保法解释》第42条:“人民*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31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7:35
这里面有两个情况,一是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债务是否是被担保的债务,如果与该债务有关,债务人必须还完全部债务担保人才可以起诉 ;二是债务人的债务不是以全部资产设立的担保,担保人担保的范围是部分债务,不包括全部资产,担保人可以就其他民事行为起诉被担保的债务人。比如债务人的资产有三千万,只用1千万的资产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借贷1千万,而担保人也是对债务人的这笔贷款做了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