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3:5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8:38
原规定*上盖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新规定只能盖*专用章。2012年开始必须执行新规定。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所称不符合规定的*是指开具或取得的*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
从这点看,好象并没说多盖了公章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最好到主管税务局咨询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8:38
看对方单位收不收啦,不过,一般都是不可以的,作废重开吧。当月作废不费事的,隔月先开张负数再重开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8:39
要看你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8:40
原规定*上盖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新规定只能盖*专用章。今年年底前可以按原规定执行,2012年开始必须执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