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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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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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22:42
为满足我区妇幼保健院新址搬迁及创建*妇幼保健院工作需求,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社〔2011〕276号)和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计算按2015年6月30日为节点,助产/护理专业35周岁以下,其它专业在40周岁以下,急需短缺特别优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4.招聘专业、人数、学历、职称等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优秀医务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一段125号)。
(二)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5日-7月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到报名点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附件2)。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初审
由龙泉驿区卫计局人事科、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四、方法步骤
(一)考核
1.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内容是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按照1:2名额进入面试。
(2)面试:按照进入面试者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主考者为面试小组组长,每名面试者5-8分钟,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技能考核阶段。
(2)技能考核:报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点。技能考核为单人操作,技能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报考人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技能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考核计分
总成绩考评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按百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30%。
3.考核内容
(1)笔试考核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理论
(2)面试考核内容: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医师职业道德水平等。
技能考核内容:医疗基本功、医学专业技能等。
4.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组织考试。笔试时间为7月9日;面试时间为7月11日;技能考核时间为7月13日。
(二)确定初步拟聘进入试用人员
考核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试用人员名单。
(三)临床试用
按照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进入试用名单。由各用人科室进行试用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其他
1.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录用:
(1)面试考核和技能考核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2)单科考核过程中,有考官同意录用票数未过半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岗位递补
参照*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1.进入体检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一)身份编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的通知》(龙卫〔2010〕141号)进行管理。有独立执业资格者,本科学历者原则上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师级),大专学历者原则上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十*岗位(士级)。
(二)经济待遇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从事临床一线的医、药、护、技等岗位。基本工资、、津贴、“五险一金”、绩效工资。
辅助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与医院协商的固定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每月固定绩效并考核)。
(三)职业发展
可以享受医院同类人员职业发展机会,包括进修学习、职称晋升、骨干培养和中层遴选等机会。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9928683<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028-84846499<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8-84878211<区妇幼保健院纪检>)。
咨询电话: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工作组:
赵老师:028-8485215915198238089
咨询电话:028-84852159、15198238089
联系邮箱:314971047@qq.com
附件:
1. 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需求表
2.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