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7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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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3:21
日前,我们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信息系统官网了解到,其于近日发布《关于对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具体如下:
经本市司法机关和*机关调查确认,周*(身份证号码:1528011960********)和洪*(身份证号码:3208251976********)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北京市*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周*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H58467)的相关小客车指标;二、三年内(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不予受理周*和洪*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