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4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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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2:40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事处: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规、行政规章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茶楼(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茶楼工作,担任_________________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每月应享有月公休假_____天,春节年假_____,在公休假期间甲方不得扣除乙方公休假工资。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并与劳动者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的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月薪制度,乙方工资按照低薪加提成方式计算,乙方月工资底薪__________元,提成按后期______ %提取。
(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调离时,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但甲方必须结清乙方工资及提成。
(四)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甲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责任的;
3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1因患病或非因公事故受伤和其他重大原因,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终止。
七: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 乙方泄露或盗取或私用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业务影响或者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开除乙方,并不负担任何遣散费。
(二)甲、乙双方在签约期内,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以甲方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以及入职时所签立的各项保证书执行,依照乙方个人职务之不同,最少应该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方式有合法的罚款权力,执行甲方公司管理章程制度总发的实施事项。
(三) 签约期中,乙方擅自到本市与甲方有相关业务、同行同类以及有相关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时,乙方需要赔偿甲方的损失。
(四) 甲、乙双方所签立的保密责任书、法律责任书签订书以及本合同内各项规范事宜,甲、乙双方皆属认同,毫无任何异议。
(五) 如乙方辞职或者被解雇在一年之内不允许在本地从事相关行业工作。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为第一审理机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签章)
签约法人: (签字)
乙方(姓名): (签字)
聘请方: 身份证号: (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便于甲方在 镇 市村 大楼投资的茶楼能够顺利运营(茶楼名称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该茶楼的店长。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聘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劳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茶楼的店长,全面负责茶楼的经营管理活动(含茶楼的前期筹备、人员招聘、人员岗前培训、规章制度的建立)。
二、聘用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聘用保证金(在发放提成奖励工资时扣除)人民币_____________ 元整,作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终止时,乙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完工作手续后,甲方可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决定茶楼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茶楼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茶楼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领导、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茶楼的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及甲方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监督,保证茶楼长效管理,正常运转。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茶楼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结合实际拟订茶楼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茶楼各个岗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4、保守茶楼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包括茶楼的资金状况、法律事务、市场营销策略、客户情况、业务合同、员工薪酬、分红奖励等情况。妥善保管茶楼文件、合同及内部资料。
5、关心每一位员工,不随意处罚或开除员工。
6 、不得盗卖、侵占甲方提供的财物,否则造成损失应当全额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茶楼任职期间不得从事其它兼职,不得以甲方或茶楼的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上班时间:上午中午和晚上休息时保持电话畅通,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9、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及时处理客情问题,避免事件扩大化。
10、每周末提交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每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指导,且有相关记录提交甲方;每月定期召开员工大会一次且店长作详细讲话,员工优点予以表扬奖励,员工缺点给予指正帮助。
11、每月10日前据实向甲方报送茶楼的财务报表。
12、对于茶楼收取的钱款,每日及时上交茶楼的财务人员,不得私自截留侵占或挪用。
13、全面跟踪员工服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避免开罚单而导致员工工作情绪化,为茶楼营造团结、和谐、愉快、轻松的工作氛围。
14、招聘、培训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岗位职责,岗位操作流程及标准,岗位安全常识及职业道德等。
15、指导员工每天上客初期、客走晚期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和空调,且责任落实到人。
16、保持每半个月与每组员工沟通座谈,第一时间了解员工心理动态,调节员工情绪。
17、人员配置:服务员保洁人,吧台迎宾保安人;及时调整和补充员工以保证正常运转。
18、不得与客人和下属员工发生冲突,特殊情况与甲方或甲方代表及时沟通解决;上班期间注意个人人生、财产安全,下班期间个人安危自行负责。
19、制定出台新的、重要的管理办法措施应先与甲方代表沟通,再决定执行。
20、应要求下属主要管理人员有工作笔记,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1、与下属员工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且对员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2、因故较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需请示甲方代表且做好工作安排。
五、薪酬支付:每月固定工资 元人民币加提成奖励工资;固定工资每月20日前按时发放,提成奖励工资年底结算(月固定工资 元中已经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保险费用)。
六、奖惩办法
(一)、奖励
1、乙方在全面履行店长岗位职责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约定的利润提成。年营利额在 万元以内的(含 万元),按营业额的1%提成;年营业额超过 万元的,超过部份按营业额的2%提成。
(二)、惩罚
1、乙方工作中不遵守店长岗位职责(如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脱岗、误岗、睡岗、私自换岗等)或管理混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及其下属员工(店长负领导责任)工作之中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
3、对员工之间的矛盾冲突或客情问题处理不当、有意回避、临阵脱逃等导致事态扩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
4、出现异常情况且造成经济损失或是出现重大事件延报、瞒报的,甲方视情况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承担茶楼安全事故领导责任:
七、合同解除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造成茶楼管理混乱在甲方指出后仍然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因故需提前解除合同,应该提前排;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茶楼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再终止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茶楼所需的物品采购由乙方负责联系商谈,甲方派专人负责购买。
2、本合同个别条款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九、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