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专用发票开具的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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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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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7 22:44
销售专用*开具的步骤是什么?
开具*专用*清单的具体步骤
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进入*管理界面,点击*填开;
2、确认*号码;
3、进入"*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选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
4、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
5、检查确认所有信息均已正确填写,点击"完成"返回"*填开"界面;
6、打印*;
7、在"已开*查询"界面,查询刚刚已开的*,点击"清单"按钮,打印**清单,并加盖*专用章.
开具专用*及清单过程中,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且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2、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要为同一人;
3、章印清晰,不要盖在金额的数字上,不便于辨认;
4、清单是*附件,在确认开具清单后,*版面上的货物或服务名称则显示为"详见销货清单",金额和税额则与清单的汇总数一致,且不超过该版本*的最大金额限额;
5、打印清单需要用"*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专用纸,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自用,第二联和第三联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并随同*一起寄送给客户;
6、一份清单专用纸最多可以打印25行商品信息,超过25行则需用到多份清单专用纸来打印;
7、清单上会显示购货方、销货方名称,*版本代码和*号码,与*版面上相对应;
8、打印清单时需正确放置正反面,如果放错,则二、三联无复写效果;
9、清单打印如果发生错误,可重新打印,不影响*的使用.
*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了*专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已将*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应如何操作?
销售方开具了专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按如下流程开具*红字专用*:
(1)销售方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