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4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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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8:12
由于每个城市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导致每个城市的住院报销待遇可能会有些许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医院:费用在起付线-3万元,报销比例为90%;费用在3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95%;费用在4万以上报销比例为97%。 二级医院:费用在起付线-3万元,报销比例为87%;费用在3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92%;费用在4万以上报销比例为97%。 *医院:费用在起付线-3万元,报销比例为85%;费用在3万-4万元,报销比例为90%;费用在4万以上报销比例为95%。 一般报销的起付线第一次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的报销起付线为600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