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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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1:35
中国没有所谓逆权侵占。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1:35
中国没有所谓逆权侵占。
只有针对无主物有先占的原则,比如路边的小石头,谁先捡到就是谁的。
对于房产不能为无主物,不能先占取得。
房产已登记为准,即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他死了就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即便你一直使用该房子,他的继承人有权要回房产。
对于房子是没有什么义务可言的,你不住就不会有水电费,物业费没交那是物业公司与房子的关系,与你无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1:35
香港搞这个逆权侵占,觉得特别无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1:36
上面哪位律师,第一个问题,香港是不是中国的,如果是,那么第二个问题,香港有逆权侵占制度,那不就代表中国有。我无法赞同你的观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1:37
真不要*脸,自己买不起还想占别人的,那你认他做干爷爷或者干祖宗就能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