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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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2:46
急用公积金提现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个人资料和有关证明,按照条例规定提取流程进行办理提取。具体提取流程如下: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提现步骤:
1、提取申请人根据提取*规定,准备好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单位根据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困姿铅初审,符合提取规定的,开具《XX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3、审核,管理部门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4、转账,审核通过的,支付准予提取的,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划转提取处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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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用钱公积金提现的方法如下:
1、单位职工需要首先向自己单位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需要由单位办理相关的个人公积金提取手续;
2、单位需要核实提出公积金提现申请的职工是否满足公积金提现要求,若是满足要求,则单位需要出具相关的公积金提现证明;
3、单位需要向市属公积金中心提出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4、市属公积金中心需要审核相关人员的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资质,并在3日内作出回复;
5、对满足要求的人员,市属公积金中心将在三日内将相关公积金提取并存入个人储蓄卡之中。
住房公积金余额如何提取出来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办理支款手续。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相关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七种情形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买房需要支付首付款时,如果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一部分或是全部;个人装修住房的,如果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余额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房屋装修的费用;办理退休的,在退休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辞职离职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国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的,住房公积金可由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继承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