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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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10:02
设置抵押权的动产经抵押权人同意能转让,擅自转让行为无效。设置抵押权的动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时应经抵押权人同意且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