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的保存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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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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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6:55
【答案】:B
*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国家设立的*品储存单位以及*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