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的解百纳8年之争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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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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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0 06:15
“解百纳”之争开始于2002年4月,工商总局商标局给张裕公司下发“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这个行为立即遭到其他葡萄酒生产企业的联合反对。三个月后,国家商标局以“解百纳”是红葡萄酒原料品种的名称为理由,撤销了该商标。
张裕不服,提出“解百纳”系该公司于1937年所创,2002年注册成功。该案遂进入行政复审程序。直到2008年5月,商评委又将“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判属张裕。
而中粮长城、王朝等葡萄酒企业则提出,“解百纳”是酿造葡萄酒的主要原料,是葡萄酒品类,属行业公共资源,任何企业都无权私自占有,也绝非独创品牌。2008年6月,长城、王朝等国内多家葡萄酒生产商将商评委告上法庭,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联合提起诉讼。
一些专家观点赞成“解百纳属公共资源”的观点,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的教授罗国光曾指出,由于赤霞珠、品丽珠、蛇龙珠这三个葡萄品种酿制的葡萄酒特点相似,故统称为“解百纳”型葡萄酒,解百纳是全行业共有葡萄酒品类的一个名称。
2009年12月30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宣判: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关于“解百纳”商标争议的裁定书,要求其重新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