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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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12:55
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 我国《 公司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 民事诉讼 ,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的主要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部分享受为原则。 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主要就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单位同,是没有任何独立性的。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 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