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收入税费怎么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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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21:25
一、按税法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的当天.因此,商品已发出,**已开具,虽不确认收入,按规定缴纳*.会计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另外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商品如果提前开具*,开具*的当天即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缴纳*.但企业所得税上要求销售商品时需同时满足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一)规定的条件,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因此,贵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先开具*,虽然商品未发出,但按规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怎么算?
一、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的*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税率结构,取消13%的*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等.
适用16%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0%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未确认收入的*怎么入账?"一问题的解答,不知道对你是否有所帮助呢?其实我们只要把握一个原则就可以,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准则就可以,对于相关税收规定按照税收规定就可以了,对于会税差异调整就好了,坚持好这一原则准没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2 21:26
未确认收入税费怎么算可以先做个预估计税等实际收入确认再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