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什么时候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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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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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6 16:39
2014年5月30日,“单独两胎”*在省*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该*正式开始实施。备受关注的是,*以2013年11月12日党的会议通过决定的时间为节点,该日期以后,单*妇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在我国人口形势逐渐趋向于老龄化,劳动力比重不断缩小,养老负担加重,国防力量等薄弱的情况下,国家开始要求实行放开单独二胎*,不同省份放开单独二胎*的时间不一致,那么山东什么时候放开单独二胎*呢?的我为您解答。
山东什么时候放开单独二胎*? 2014年5月30日,“单独两胎”*在省*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该*正式开始实施。备受关注的是,*以2013年11月12日党的会议通过决定的时间为节点,该日期以后,单*妇怀孕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进行批评教育,补办生育证。
修正后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中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通过了放开单独二胎*。关注各省份放开单独二胎*的信息,了解各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对自己和家庭都有一定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