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外地扣了12分要去哪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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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7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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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0:44
可以到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然后在考科目一。
根据*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第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核发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