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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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19:46
赔偿标准如下:一次伤残津贴一到七个月;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的工资高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职工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同时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