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3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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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07:08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的规定,装载机、挖掘机等工地用设备已不再属于特种设备,吊车是起重机的一种,不数场内机动车辆。下面是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文件中列出的详细的场内机动车辆的目录:代码种类类别品种500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5100 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5110 叉车5120 搬运车5130 牵引车5140 推顶车5200 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5210 内燃观光车5220 蓄电池观光车注: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叉车”;原《特种设备目录》中“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类”调整为此增补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