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13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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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11:01
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商标权的非法经营金额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和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商品单位利润不能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知识产权侵权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非法经营金额超过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的;(二) 假冒两个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三) 其节严重的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 非法经营金额超过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5万元;(二)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额超过15万元或者非法所得超过10万元;(3)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第二条销售明知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超过25万元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