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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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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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34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营改增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营业税改征*(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营业税和*,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计算规则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专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可按*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可按*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可按*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也可按*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可扣除销售额。
税率档次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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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34
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营改增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
营业税改征*(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营业税和*,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由上海市分4批次扩大至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天津、浙江、湖北8省(市)。
第二阶段:部分行业,全国范围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第三阶段:所有行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计算规则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专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可按*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可按*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可按*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也可按*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可扣除销售额。
税率档次
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
新增四大行业营改增的实施: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1%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
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11%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生活服务业:6%。免税项目: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等。
金融业:6%。免税项目: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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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34
营改增目的是解决重复征税、完善*链条。
第一,营业税改征*有利于我国优化经济结构。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即*的征收范围是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需征收营业税。在目前形势下,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第二,可以进一步充分发挥*的重要作用。*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的抵扣链条,影响了*“中性”作用(即在筹集*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的发挥。现行的税制*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的抵扣链条被打断,这种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第三,可以促进我国服务行业的发展,调整产业发展结构。目前的税制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为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不利于服务企业的发展,进而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
第四,营业税改征*有利于化解税收征管中的矛盾。现行的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例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商品的服务化,商品和服务的界定逐渐模糊,那么是适用*还是营业税就成为一个难题。因此,这次的营业税改征*可以化解这些难题。
总之,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逐步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取代营业税,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的国情,还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营业税改征*这一改革是十分必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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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34
营改增目的是解决重复征税、完善*链条。
第一,营业税改征*有利于我国优化经济结构。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即*的征收范围是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需征收营业税。在目前形势下,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第二,可以进一步充分发挥*的重要作用。*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的抵扣链条,影响了*“中性”作用(即在筹集*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的影响,因而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的发挥。现行的税制*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的抵扣链条被打断,这种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第三,可以促进我国服务行业的发展,调整产业发展结构。目前的税制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为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不利于服务企业的发展,进而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
第四,营业税改征*有利于化解税收征管中的矛盾。现行的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例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商品的服务化,商品和服务的界定逐渐模糊,那么是适用*还是营业税就成为一个难题。因此,这次的营业税改征*可以化解这些难题。
总之,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逐步将*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取代营业税,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的国情,还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营业税改征*这一改革是十分必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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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35
营业税改*(yíng yè shuì gǎi zēng zhí shuì),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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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35
营业税改*(yíng yè shuì gǎi zēng zhí shuì),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