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可以认缴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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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1 19:09
问题一:原有公司增资适用认缴制吗? 公司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ke./view/502477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ke./view/10360814
问题二:认缴制度下,如何增资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采取知识产权评估增资的方式这种方式不用股东出货币。增加的是实收资本,而且合理合法的。
问题三:注册公司认缴资本未注资完成能不能增资? 可以的,增资的同时定新的认缴时间,只要在认缴时间前进去就行了。
问题四:增资中部分认缴,部分实缴可行吗 你想多了,认缴只是一个说法,更改的是登记注册资本。起不到其他作用。
实缴才是实打实的,理解有偏差。你应该这样理解,我认缴1000万,但是没有这么多钱可以先实缴一部分吗
问题五:如果公司在新公司法颁布之前成立的增资要实行增资实缴吗,还是认缴制可以 新公司法颁布之前设立的增资要实缴制,新公司法出台后增资按新规定办理即可。且根据新法规定,企业还是要在经营年限内把认缴的注册资金补齐,相应的验资报告、财产转移报告都是要有的留作工商备查使用的。
问题六:注册资本还未实缴可以增资吗? 15分 亲:复制的内容你参考一下;
关于未缴足注册资本之前的增减资问题。
(一)《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务,并不减损原股东负有的对公司缴纳剩余出资的义务。换言之,该等增资行为不会使得公司的利益受损,相反,其使得公司的“责任财产”(即股东承诺认缴的资本)得以增加,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不应当认为该等增资行为不合法或者无效。
从实务操作中,我们曾经看过工商部门准予办理该等原注册资本未缴足又新增注册资本(新增后,仍然有一部分是准备两年后到位)的公司变更登记。
问题七:现在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是怎么规定的? 增资只要在章程上面写下就行了 比如你现在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 有股东A出资50万 、有股东B出资50万 现在你要增资到1000万 那么你写
1、A
以货币出资500万元,总认缴出资500万元,在 2040年3月3日前缴足。
2、B
以货币出资500万元,总认缴出资500万元,在 2040年3月3日前缴足。
增加了注册资本 会体现在你的营业执照上面 上面的出资时间是我随便写的 工商局没有规定 随便
你写只要在人的合理寿命范围都可以
问题八: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东什么情况下可以优先认缴 1、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关于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公司增资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如果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增资,在不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大股东对小股东具有法律上的信义义务),股东会决议也是有效的,公司可以合法增资。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增资前,应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公司增资时,大股东尤其要注意不能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会决议虽然遵循资本多数决,但是更加注重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在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稀释和降低小股东持股价值情况下的增资,小股东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这是公司增资时应该预见到的风险。
问题九:公司增资认缴资本金的问题!! 50分 可以的,增资的同时定新的认缴时间,只要在认缴时间前进去就行了。
问题十:老师增资可以认缴吗 增资不可以认缴,但可以分期到位,2年内缴齐。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