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6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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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8:36
个人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 的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在1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向社保机构申请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可帮助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对具备 领取失业保险金 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机构应当在3日内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在《失业证》上载明,并按时足额发放。《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