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6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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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1:50
一种是无伤大雅的错误,认个错就可以揭过。另外一种就是犯了大错误,也就是会严重伤害到别人的错误。而我想说的就是后面这种错误。

一个人若是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只要真心悔过认错,就值得被原谅吗?
在我看来,是不可被原谅的。如果真的什么过错都可以被原谅,那造成的伤害,还能被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吗?显然不可能,伤害既然已经造成,就不可被磨灭。就如同我们受了伤,会留下疤痕一样,它会永远提醒你,曾经发生过的伤害。
在爱情里也是一样,哪怕你再爱一个人,在他伤害你之后,你还能和他继续在一起吗?若你选择继续在一起,难道不会有隔阂吗?虽然都说破镜重圆,但是总会有无法修补的裂痕呀。与其这样,为什么不重新换一个新的镜子呢?
也许有人会说舍不得,但他既然已经伤害你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如同家暴,只分没有和无数次。
换个角度说,若是你真的爱一个人,怎么忍心去伤害呢?伤害一个你爱的人,会比伤害自己还要难过的吧?所以很多伤害,往往发生在不那么相爱的人身上。
人生已经很艰难了,何必徒增烦扰呢,是不是?
好好去爱身边的人,不好吗?为什么要去伤害别人呢?伤害别人,难道自己就会感到开心吗?不见得吧,若是犯了难以饶恕的错过,自己也要承担后果的呀,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做呢?
可是这世上,总有很多人在挑战*,以为自己不会承担做错事情的后果。可这种侥幸心理是万不可有的,因为人不可能一直这么幸运。
这不由地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的一个杀人分尸案件,许某因为女儿的教育问题和家庭财产问题对妻子来某心生怨恨,在其牛奶中放入安眠药,将其杀害。随后分尸,分散四散抛弃,并假意四处寻找,想以此来逃避侦查和审判。
可这又怎么可能呢?在做这件事情之前,难道就没有想过可能会有的后果吗?果然,许某说了,自己其实很爱妻子,并不想杀她,是她一直在*我,所以我不得不这么做。甚至之后开庭的时候,还拿出女儿做暖情牌,想以此来逃避罪责。最后看实在不行,就开始认错,并苦苦哀求,并把自己处在受害人的位置上,认为一切都是他妻子的错,所以他才会这么做。
对于这样的认错,我认为是不可原谅的。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竟能对自己的枕边人下此狠手。都说夫妻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有什么不能摊开来说呢?即使谈不拢,那你也可以选择离婚呀?不至于做这种残忍的事情吧?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难道还天真地以为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呀。
有因必有果,既是你做的,就要你承担。所以犯了一点小错误,那不要紧。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下次不再犯,也就行了。可若是大错误,也就是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我们不能做,毕竟也是损人不利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