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钢林的儿子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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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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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0:07
(2022)京03民终654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1,男,1984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鹿邑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桂花,北京首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 17号。
法定代表人:廖钢林,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雪琪,男,1998年4月7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雅林士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70号院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林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诗琦,男,1990年6月18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正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197。
法定代表人:朱国忠,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某1,男,1980年9月23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1,男,1980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7,男,1987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
上诉人**1因与被上诉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北京雅林士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林公司)、北京正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奇公司)、马某1、**7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2021)京0113民初103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5月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1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依法改判;2.本案一审及二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中建公司、雅林公司、正奇公司、马某1、**7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关于**1受伤事实及责任划分的认定存在明显错误。**1在干活搬运东西的过程中不慎从窗户摔落导致受伤,并非跳窗户所致。因中建公司、雅林公司、正奇公司、马某1、**7对工地危险地段未采取任何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1摔伤,应负主要责任。一审*仅以马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0:08
廖钢林的儿子具体叫什么我们是不知道的,因为该属于人家家庭内部隐私,我们不该打听别人的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