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菜园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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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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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03:09
第一条 为提高小区集体土地的使用质量,确保“微菜园”节约利用和有效管理,经小区户主代表会议商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微菜园”管理制度是本小区拥有菜园使用权利的住户必须遵守的准则。
第二章 权限确定
第三条 “微菜园”是小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土地产权属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所有。
第四条 住户对分配到的“微菜园”享有管理、经营、收益的权利,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在进行统一规划需用到已分配到户的“微菜园”土地时,住户应无偿配合。
第三章分配细则
第五条 小区公共绿化土地由新村自管委按照规划和布局统一分配,自管委根据土地面积、住户类型和户数进行分配,人均不超过15㎡。
第六条 小区土地一经分配,群众现场勘查和确认四至边界后,群众须与自管委和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文书。该双方签字后,土地使用和菜园管理的约束效力正式产生。
第七条 住户在使用“微菜园”过程中不得越界占用公共区域和他人区域;不得破坏、硬化或将“微菜园”土地用作种植果蔬以外的其他用途。如菜园长期荒废,自管委有权收回并妥善处置。
第八条 “微菜园”一经分配,住户不得随意调换。确需调换的,应报自管委同意并登记后进行调换。
第四章管护要求
第九条 群众须承担科学管护菜园的义务。“微菜园”应保持整洁、栽种有序、自然美观,不得放养家畜家禽及宠物。
第十条 “微菜园”提倡种植低矮、时令果蔬,使用草木灰、油枯等轻肥,不得种植树木和藤蔓植物,不得覆膜种植反季节作物,尽量避免使用人畜粪便和农药。
第十一条 “微菜园”中的绿化植物归公共所有,住户在管理使用“微菜园”过程中不得砍伐、拔除;翻地、栽种时注意不要损伤其根系。“
第十二条 “微菜园”中种植的果蔬归分配使用的住户所有,他人不得盗采、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