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5 22:0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3 16:52
网上报名
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4月20日~5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
现场审核
(1)住宅类房产(含集体户口有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2)房屋被征收、宅基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房屋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4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宅基地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集体户口(无房)、其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于6月1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各区镇(地址见附件)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他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3 16:52
网上报名
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4月20日~5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
现场审核
(1)住宅类房产(含集体户口有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2)房屋被征收、宅基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房屋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4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宅基地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集体户口(无房)、其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于6月1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各区镇(地址见附件)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他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3 16:53
网上报名
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4月20日~5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
现场审核
(1)住宅类房产(含集体户口有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2)房屋被征收、宅基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房屋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4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宅基地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集体户口(无房)、其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于6月1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各区镇(地址见附件)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他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3 16:53
网上报名
符合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于4月20日~5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
现场审核
(1)住宅类房产(含集体户口有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2)房屋被征收、宅基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房屋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6月14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如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还需提供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宅基地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所填报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3)集体户口(无房)、其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昆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表(户籍生)》,确认相关报名信息后,于6月14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各区镇(地址见附件)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其他类型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现场审核,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