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鲜活商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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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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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2:48
鲜活商品是指鱼虾类海鲜类等有生命的商品。
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称: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但是销售鲜活商品除外,原因是鲜活商品如不及时处理容易死亡,造成严重损失,所以低于进货价处理鲜活产品不算是不正当竞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2:48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