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例题的解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9 02: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00:49
1、会计*变更适用追溯调整法和未来法,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未来法。追溯调整才会产生累积影响数。
2、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两者计算出来的利润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同的,因此根据利润得出的所得税也不同,所以账面上需要体现这个不同,于是有了递延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所得税不是意味着不用交税,只是晚交税,或者早交税。例:行政处罚这类,肯定不能税前列支,是永久性差异,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3、如果计算2013年的递延所税税,累计折旧,就会用到折旧年限变更,此题是选择题,四个答案没有关于此处考点,看起来是没有用,但可以起迷惑的作用。
4、2013年1月1日起,所得税核算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应付税款法下是没有递延所得税这类处理方式的,只根据实际交多少,就账面记录多少。资产负债表法下,才有递延所得税科目,也有相应的处理要求。
5、因为会计账务处理方式,月末结转损益进本年利润,年末结转本年利润进未分配利润,本期涉及的累积影响数,最终只是影响未分配利润。如果你需要重新编制2011年度报表,那是需要计算2011年度的累积影响数,如果不需要,就如题目答案处理。
6、根据题目条件,2013年1月1日,未变更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00-900/12*3=675万元,计税基础(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10年)=900-900/10*3=630万元,即是说可以在税前列支的累计折旧比账面的多45万,
所以税法利润=会计利润-45,即所得税减少=45*25%=11.25万元。
如果是2012年年底做这个分录,如下:
计算所得税差异:
借:所得税费用 1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5
结转:
借:本年利润 11.25
贷:所得税费用 11.25
借:未分配利润 11.25
贷:本年利润 11.25
计提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1.125
贷:未分配利润 1.125
而分录做在2013年时,就如题目所做分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