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8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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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06:09
法律分析:受领权,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债务人的履行所得的利益。这是债权的本质所在,也是债权人所追求的结果。此权能体现在债的效力上,为债权的保持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