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给另一个公司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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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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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0 19:23
公司投资给另一个公司的账务处理
以企业名义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以个人名义投资: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行为已经发生,无法再选择是以个人名义投资还是以企业名义投资.投资发生时被投资公司需向工商局申请、出具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验资时款项以股东名义打出,一切法律上权利和责任以工商登记为准.所以,只能按实际发生记账.
如果是公司投资,计入长期投资会计科目;如果是老板个人投资,向你公司借款,计入老板的其他应福款,视同你公司老板抽逃本公司出资.
公司收到投资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一般纳税人接受投资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超过所占份额的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如房屋、设备或材料物资等,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则作为资本公积入账,分录如下:
(1)接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时: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股本(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2)接受原材料投资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股本(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