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征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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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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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16
*免征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哪些农产品能享受*免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汇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规定,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免征**汇总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的通知》(财税〔2014〕38号)规定:一、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大豆免征*,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专用*.二、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外,一律征收*.(一)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的粮食.(二)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救灾救济粮食(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三)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免征*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4 19:16
想要获取*优惠,不仅可以销售上面涉及的商品,也可以申报一些优惠*。我看支付宝有个叫跑政通的小程序有这个税务优惠筛查项目的,好像还不错。有一个重点人群税务优惠能查的,每招一个重点人群每年可以抵扣6000元税额,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