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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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0 07:13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2〕2号)相关精神,自2023年1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调整为2100元。
如缴存单位存在职工2023年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下限执行标准的,请务必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缴存基数调整1工作,超期未完成调整的,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至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