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2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41
苏州限购*升级,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分区限购。限购区域5区2市(姑苏、相城、吴中、虎丘、吴江、昆山、太仓);不限购2市(张家港、常熟)。
非苏州籍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首套首贷30%;已有一套住房的停贷,必须全款买房,须两年之内累计缴满12个月的个税或社保。
既认贷又认房,即名下有房产且贷款已还清或是名下无房产但有贷款记录的,均算二套,首付五成。对第三套房继续停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42
根据10月3日,苏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意见》总结如下: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二、户籍限购*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三、首付比例限购*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四、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五、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 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侨等同于外地户口。
以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41
苏州限购*升级,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分区限购。限购区域5区2市(姑苏、相城、吴中、虎丘、吴江、昆山、太仓);不限购2市(张家港、常熟)。
非苏州籍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首套首贷30%;已有一套住房的停贷,必须全款买房,须两年之内累计缴满12个月的个税或社保。
既认贷又认房,即名下有房产且贷款已还清或是名下无房产但有贷款记录的,均算二套,首付五成。对第三套房继续停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42
根据10月3日,苏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意见》总结如下: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二、户籍限购*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三、首付比例限购*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四、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五、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 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侨等同于外地户口。
以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41
苏州限购*升级,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分区限购。限购区域5区2市(姑苏、相城、吴中、虎丘、吴江、昆山、太仓);不限购2市(张家港、常熟)。
非苏州籍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首套首贷30%;已有一套住房的停贷,必须全款买房,须两年之内累计缴满12个月的个税或社保。
既认贷又认房,即名下有房产且贷款已还清或是名下无房产但有贷款记录的,均算二套,首付五成。对第三套房继续停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22:42
根据10月3日,苏州市*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意见》总结如下: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二、户籍限购*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三、首付比例限购*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四、住房公积金*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五、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 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侨等同于外地户口。
以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